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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 -> 论剑上海滩: 请老油条阐述其所认同的“凭保函议付”之概念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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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发帖时间 - 2006/7/12 14:34:59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火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题记 / 杜甫《观公孙大娘舞剑》


之所以提及上海滩,皆因此论坛地处沪上这一商家必争之地及历史大舞台。不过说到底,我们对L/C实务之辩论,不会表现出像叶丽仪在《上海滩》中所唱“浪奔,浪流……”一曲中之壮怀激烈、荡气回肠;也没就有像周润发和张国荣在《上海滩》片中所演示之恢宏大量、感慨良多。呵呵,纯属借光而已!

老油条贵为论坛鳌头,位高权重,德隆望尊,一呼百应,让众多的外贸新人如高山仰止,甚至可以夸张一点地说是可让他们“望山跑死马”,呵呵呵……然而唯其如此,则老油条更应还技术以本来面目,以正视听。然否?

All right! 先谈为敬,本人观点:所谓议付(Negotiation),是将L/C项下所需单据提交相关银行,按L/C所示金额,向开证行/付款行索偿之有条件付款的一种行为。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则开证行/付款行必须按照国际银行公约履行银行信用而进行付款。议付,一般情况来说,是从L/C衍生出来的专有名词;没有L/C,则无所谓议付。也就是说,在外贸理论和外贸实践中,从来不曾也永远不会出现D/P议付(付款交单议付)、D/A议付(承兑交单议付)、Collection Negotiation(托收议付)和COD Negotiation(现金提货议付)这些九不搭八的名词,更不可能存在T/T Negotiation(电汇议付)这类“莫须有”的名词,所以,本人在此将议付从一些外贸名词中排除、分离出来,无异于将议付相对地固定起来,那就是进一步确定地说:没有L/C,则议付无从谈起,何况若逢着Payment L/C,还不等于议付啊,因为Payment L/C ≠ Negotiation L/C。

至于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或简写之L/G),一般来说是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银行保函有“担保信用证”之称谓,属银行信用。

我个人认为:保函与议付,一般情况下是对立着的两个名词


早些天,楼主nancyzmp因实务而发帖求问。

相关链接:-
http:// *域名隐藏* importer(dot)net/view_topic/ *域名隐藏*

偶甫一发言,即认为如下:-
9楼 BruceHuang 
广东青年/二节棍客
 
 
等级:硕士生
发帖数:22
回帖数:666  发帖时间 - 2006-6-28 12:53:51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资料显示存在一种“凭保函议付信用证”的正确叫法

随后老油条回复如下:-
14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9
回帖数:2552  发帖时间 - 2006-6-28 22:39:32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谓凭保函议付,就是你的客户不修改信用证,但你根据实际出口数量制单议付,因为肯定与LC不符,所以要求凭受益人出具的保函议付

不久,老油条再发表高见如下:-
41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9
回帖数:2552  发帖时间 - 2006-7-7 10:01:46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来你所谓"3年外资银行审单"的经历,不过是臆测而已!
-------"凭保函议付"是不是存在,你随便找任何一个银行咨询一下就能得到***!
顺便提醒一下:"凭保函议付"和你所谓的“凭保函议付信用证”是截然不同的概念,自己先把基本概念搞清楚再说吧!

油条的观点竟然是:凭受益人自己出具的保函议付,呵呵,自己保自己,还不容易?如果巴菲特、李嘉诚、索罗斯愿意放贷2个亿给作为受益人的我,我出具n份保函、同时割破手指血签,外加唇印都可以啊,呵呵呵,但这有作用吗?

鉴于以上本人对议付的阐述,我个人认为,议付即为信用证议付,那么,“凭保函议付”也就是“凭保函议付信用证”,两个概念并无不同,但实际上这种操作结算方法并不存在!

老油条声称,他问了银行,但他并不将银行所给的***公布于论坛,而是一再希望大家一一都去问银行,都根据向银行的咨询中得到存在“凭保函议付”这一结算方式的证实(有鉴于此,本人今天确实仰询了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国际结算部,他们的答复与本人的理解毫无二致!),此其一;至于其二,我都想知道老油条认同的“凭保函议付”是一个什么样的东东?是怎样一个操作流程?

我个人认为:-
1、保函一般都是指银行保函,所议付的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有必要这样重复使用银行信用吗?保兑L/C除外。
2、我所为楼主支招的,如果进口商实在不肯改证,那就对超出信用证数量和金额的部分,由对方银行出具保函,以保障收汇。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进口商连改证都不同意,估计进口商更不会同意申请保函。
3、老油条认为,他所指保函并非银行保函,而是公司与公司之间具商业性质信用的保函,All right! 好吧!Forget it! 姑且承认这份并未经银行认可的商业信用的保函,那么,你有把握让进口商一定付款吗?这样的保函跟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合同有什么两样?如果这样商业信用的保函都可以让出口商收得到外汇货款,那还需做L/C吗?
4、此保函不属L/C改证之列,换言之,既不通过银行,更不可能由银行核实密押/Test Key,那么,这份不属于L/C文件、***于L/C单据之外的保函,能归入议付(亦即L/C议付)的范畴吗?

所以,有请老油条:-

1、请阐明“凭保函议付”与“凭保函议付信用证”是如何的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凭保函议付”的基准,或者说其原始文件是什么?
2、请稍抬贵手,而且微开金口来阐述“凭保函议付”是怎样的一个操作流程?
3、请指出“凭保函议付”是属于银行信用还是商业信用?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4、这“凭保函议付”是否改变了L/C原本的性质?如何制单?以L/C的数量和金额为准,还是以加上保函中的数量和金额为准?
5、受益人自己如何为议付而出具保函?
6、请分析“凭保函议付”如何能让出口商/受益人安全收汇?

再次声明:此乃纯技术讨论,不论是否科班出身,不论是否海归或博士后,也不论是否初出茅庐,不论CEO、MBA或ATM(柜员机,呵呵),不论英语8级还是12级(呵呵,台风?)英雄莫问出处,“王候将相,宁有种乎?”欢迎任何人士参与发言,但粗言秽语者,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负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慎之慎之!

老油条,千万不要跟我讲懒得理你,此非明智之举,即便你只有三言两语,亦可让人心悦诚服,如“洞天石扉,訇然中开”,方为上乘之策,方能迎合你的身份,然否?

因于你从来不用英语发帖回帖,不知你到底是不愿还是不会?那么,[B]设若你能在此以英文回帖,能让本人得以磨练英文并提高,这更是本人之夙愿,则本人幸甚[/B]!否则,“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万一像陆游这样感叹的话,实在是悲乎悲乎!

那么,开口吧,请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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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发帖时间 - 2006/7/13 9:37:32  
一些人如果不作恶意的谩骂,或者,如果不从各方面绞尽脑汁地进行人身攻击,他们(她们)就无话可说了,而今,每一进入L/C技术领域,可能这些人就更不知就里,无从作答.

强迫练散手的去练武术,真的很闷!

老油条,你昨天三更半夜都在上网,说明你看过我此一专门为你而开的帖子了,你居然认为也有受益人为自己出具保函的! 如此等等,那么,请论述你错误的理论是如何出笼的!***你能用英语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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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发帖时间 - 2006/7/13 16:43:05  
楼主nancyzmp作为新手,提出“凭保函议付”之不当概念,本人已予以纠正, 但老油条一再坚持存在一个“凭保函议付”的概念,这倒是怎么一个概念和操作流程? 按老油条所言, 受益人又如何为议付而出具保函?老油条别逃避,别开溜,请示高见! 我到时建议深圳中行的L/C***也来听你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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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windyliving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0
回帖数:53
发帖时间 - 2006/7/13 16:48:09  
恩...学习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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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genard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3
回帖数:3515
发帖时间 - 2006/7/13 17:00:26  
夏虫不足以语冰,井蛙不足以语海!
-------你还是先请银行LC***给你上上课吧!
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13 16:43:05的发言:
楼主nancyzmp作为新手,提出“凭保函议付”之不当概念,本人已予以纠正, 但老油条一再坚持存在一个“凭保函议付”的概念,这倒是怎么一个概念和操作流程? 按老油条所言, 受益人又如何为议付而出具保函?老油条别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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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发帖时间 - 2006/7/13 17:09:49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7-13 17:00:26的发言:
夏虫不足以语冰,井蛙不足以语海!
-------你还是先请银行LC***给你上上课吧!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13 16:43:05的发言:
楼主nancyzmp作为新手,提出“凭保函议付”之不当概念,本人


"夏虫不足以语冰,井蛙不足以语海!"笑话! 你作为一个中文蹩脚得很的理工科类L/C半路出家之徒,亏得我帮了下你,你的中文才有一点点的长进.还不交学费?

几个月来,在数不胜数的L/C实务中,[B]我一出手,你就出丑![/B] 只要我目光和笔触所及,你就体无完肤,屋无片瓦! 外行人, 你还是多研究下UCP 500,多补补课先. 证据显示: 你身体上***硬的部位,就是且只是嘴巴而已! 奉劝你在技术硬过嘴巴之后, 再亮相吧! 凭保函议付? 你快回家耕田去吧!

对于以上论题,你尚有何话可说?你如何支持你的论点?你强有力的论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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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发帖时间 - 2006/7/13 17:16:17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7-13 17:00:26的发言:
夏虫不足以语冰,井蛙不足以语海!
-------你还是先请银行LC***给你上上课吧!
[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7-13 16:43:05的发言:
楼主nancyzmp作为新手,提出“凭保函议付”之不当概念,本人


我一出手,你就出丑!
既然我一直帮你解惑良多,那你能否答应本人一个要求,就是你用英语作答?我们双方用英语讨论如何?诚如是,则众皆有目共睹汝之洋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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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发帖时间 - 2006/7/13 18:07:33  
今天有空,刚才信手拈来地翻了一下老油条的旧帖,原来不翻犹可,一翻则又是清晰可见其错漏百出。
刚刚翻出的帖子如下:-

链接:
http:// *域名隐藏* importer(dot)net/view_topic/ *域名隐藏*

1楼 *^_^*Rachel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8
回帖数:3  发帖时间 - 2006-4-11 14:45:51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收藏本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L/C上31D中DATE AND PLACE OF EXPIRY,这个有效地点是怎样理解的?
平时见到的都是IN CHINA的,今天见到的是HONG KONG,应该没什么影响吧?
谢谢指教!


2楼 HEYUAN316 

等级:博士生
发帖数:5
回帖数:923  发帖时间 - 2006-4-11 15:00:19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收藏本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能你这个证是限制在香港的银行议付吧,所以有效地点放在香港,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3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9
回帖数:2563  发帖时间 - 2006-4-12 8:34:00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收藏本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修改为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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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Huang发言:-

在L/C实务中,到期地点一般都是受益人所在的***或地区,而将受益人***或地区之外的地方作为到期地点,这种L/C我个人也屡见不鲜,但处理得好,并无不妥。

1、看看这个源哥,整一个外行得不得了,此L/C到期地点在香港,源哥就说:“可能你这个证是限制在香港的银行议付吧,所以有效地点放在香港”----我个人认为:到期地点在香港,就说明是限制在香港议付吗?笑话!

2、再看看“外行***”老油条说:“***要求修改为IN CHINA!”——我个人认为,对于到期地点不在中国而在中国香港,那么处理好时间差问题即可----两地时差无异,也就是受益人赶在到期时间之前提交单据即可,那么,[size=4]有必要修改为“IN CHINA”吗[/size]?用他自己的话说:“改证不花钱啊?”实在是老油条对L/C操作不够熟练的又一体现!

以上两个外"星"人一直如影随形,勾肩搭背,彼此彼此,半斤五两,其实乃误导新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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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发帖时间 - 2006/7/14 9:32:05  
若无航标作参照,轮船就不知驶向何方;若没有雷达,飞机则可能着陆于月球.呵呵,对比对比吧!谁的技术压倒谁,后者就应该老老实实地服谁.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没什么面子可言,面子值多少钱?我比来不讲究面子,而力求以技术挂帅!此乃"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http:// *域名隐藏* importer(dot)net/view_topic/ *域名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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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 windyliving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0
回帖数:53
发帖时间 - 2006/7/14 9:41:11  
时间差不是很好掌握吧,银行之间交接出点问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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