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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7/2/7 9:46:46 | 以下是引用yhwdco在2007-2-7 9:40:46的发言: BRUCE 黄,我很敬佩,渊博知识,助人为乐的精神.可你斤斤计较,为一两句话紧追不舍,竟闹到....真的有点让人失望!!!!如果每个人都跟你一样,我怀疑已爆发第十次世界大战了.这场"战争"该停了,良之在呼唤你,让平民老百姓安居 |
等版主仲裁吧!人皆性情中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引用黄键翔一本书的一句话说: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版主既然专门开此帖处理,不应不了了之,总得有个裁决!然否?你认为我停手,对方那德性骂人会停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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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楼 stephen,li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1 回帖数:20
| 发帖时间 - 2007/2/7 10:01:25 | 立纪念碑我完全赞同,要是以后国际贸易以中文为准,那是何等荣光,BRUCEhuang ***值得离纪念碑!!!! 上次那个“跳“我早已表态,不要再次呱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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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7/2/7 10:20:03 | 以下是引用stephen,li在2007-2-7 10:01:25的发言: 立纪念碑我完全赞同,要是以后国际贸易以中文为准,那是何等荣光,BRUCEhuang ***值得离纪念碑!!!! 上次那个“跳“我早已表态,不要再次呱噪。 |
证明你一再攻击本人,版主上面说过让我注意语言...... 这位沾点洋气来个不伦不类"错落有致"英文名的外行,且勿高兴先!等版主也对你仲裁!公道自在人心! 本帖子2007-02-07 10:23:23由BruceHuang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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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楼 james1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286 回帖数:2264
| 发帖时间 - 2007/2/7 10:41:25 |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7-2-7 9:21:53的发言: 我先骂你又怎么啦?-------像你这种不懂偏要装懂,还要狐假虎威抬出"同事""银行***"的无能且无耻之辈,才应该全家死绝,断子绝孙!鹦鹉学舌,居然还有脸在这里叫嚣?! [QUOTE][b]以下是引用[i]glorrria在2007-2-6 23:34:0 |
提醒油条保持克制,注意发言.此争端尚在处理之中,注意遵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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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楼 james1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286 回帖数:2264
| 发帖时间 - 2007/2/7 10:59:14 | 关于油条与BRUCE的争端,本人评判如下: 事情争端开始于油条的两句反问号“改证不花钱啊? 不习惯看大写怎么可以?”后又出言“如果实现了,我***个申请为你里纪念碑!”,此句话应是油条出言随意而所发并未有故意骂人之意,但仍是不妥。 油条于2006年3月28日出言说BRUCE,"狗咬吕洞宾",此成语虽带狗字,但引自典故,表示相应之含意。本人认为可不理解为辱骂。 此后双方在言语上产生冲突,但尚未发展到辱骂之程度。 之后本人能找到的首先开口辱骂对方的证据是油条于2006-4-20 16:55:44 所言“对于只会“FP”的社会垃圾,能有什么兴趣!”。( 虽然从后期双方争辩可看出在此之前应还有口水之争,但证据已缺失。)之后油条于2006-5-13 出言骂BRUCE“。。。。。。怎么生出你这个玩意儿的?” (在此之前应该有关于BRUCE发纪念母亲之文章产生了口水之争,但谁先骂人已无证据可循)。这句话辱骂BRUCE与其母亲了。从现有证据来看,首先辱骂对方的是油条了。 之后在2006年5月—7月间双方之言语冲突顺序如下: genard 外贸老油条2006-5-18 9:47:52 出言“想揭露你还不知趣-----别装啦吧,以为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你啦?!自己捧自己,脸皮好厚啊!”。 genard 外贸老油条 2006-5-29 19:00:40 ***后特别强调一点:要说的已经说啦,本人不会再参与本帖!------但我希望从今以后,任何人不要将本人与这个BRUCE HUANG相提并论,本人耻于与如此素质的人为伍! 17楼 genard 2006-6-3 18:09:39 本来不想说啦,老犯同样的错误,实在让人看不下去------回去查查字典,看看“造字”是怎么解释的!还“顺序不当”?----说你教条主义,还羞答答不肯承认,谁教你翻译英语不可以调整顺序的?不要炫耀你的无知啦! 2006-6-4 22:04:10 呵呵,继续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只能这样寻求心理平衡啦! 21楼 BruceHuang 2006-6-5 12:27:17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6-4 22:04:10的发言:呵呵,继续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只能这样寻求心理平衡啦![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6-4 18:00:23的发言:本人上面不是调整顺序了吗?拜托再对比一下,是谁的翻译顺序调整得更好? 看来你不懂得“羞耻”两字怎么写的吧? 22楼 genard 2006-6-5 17:23:44 呵呵,又说错啦吧?是你在跟我叫板,谁有兴趣跟你叫板?------有点太看得起自己啦吧? 不知道“无耻”怎么写的人肯定是有的!比如那些自己捧自己的人、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人。。。 46楼 BruceHuang 广东青年/二节棍客 发帖时间 - 2006-7-14 14:25:54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收藏本帖 “凭保函议付”是老油条意淫、自己发明的谬论,何以自圆其说?这首先是本帖的主旨,为什么不回答?不懂就说不懂!别逃避! 94楼 BruceHuang 广东青年/二节棍客 发帖时间 - 2006-7-18 10:06:30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 “凭保议付”,无非是老油条一个如火星登陆和海市蜃楼般的行不通的遐想,也就像一些血气方刚的猛男,看着李嘉欣、徐静蕾或范李冰冰这些美人的肖像而进行意淫罢了! 93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发帖时间 - 2006-7-18 8:53:39 早就知道你死也不会承认的!回去照照镜子吧-----除了剩下嘴,你那脸上还有什么? 115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发帖时间 - 2006-7-20 12:07:02 神经病! 154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发帖时间 - 2006-7-25 17:17:45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逢人就说"FANS",见人就骂为"一干人等"!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看着李嘉欣、徐静蕾或范李冰冰这些美人的肖像而进行意淫",并厚颜无耻发在论坛上;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时刻不忘自吹自擂,想方设法给自己脸上贴金!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时刻惦记着"去找绳子了——找它干吗?自缢!"!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白日做梦"拣到拉登的VISA卡"! 集偏执狂\妄想症\自恋狂...多种疾病于一身,如果你不是神经病,医学上就没有神经病可言啦! 之后的帖子里总体来说,油条开口首先骂BRUCE的次数是多于BRUCE的。 油条辩护称不能孤立的看待此事件,其攻击/辱骂BRUCE是基于BRUCE攻击/辱骂数位会员与版主,但从两者纷争来看,此不能构成其攻击/辱骂BRUCE的必要条件。 BRUCE后期多次发帖要求油条赔礼道歉并承认其水平逊于BRUCE。就赔礼道歉之要求是可以理解,但BRUCE多次相逼油条承认水平差,比其逊色之举动不可取。论坛亦不支持此举。但此不构成油条攻击/辱骂BRUCE之必要条件。 双方之纷争持续时间长久,对论坛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影响了论坛和谐发展。从该出发点来看[color=#DC143C]本人认为油条应负主要责任,BRUCE负次要责任对油条提出警告!对BRUCE提出提醒![/color] 本人仅仅基于本人对双方争端现有的证据,做出以上评判。因部分证据已不存在,本人亦未经历整个争端,可能存在偏差之处。双方当事人如果对此评判有不认可,可发EMAIL给管理员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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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楼 ZIGIC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1 回帖数:191
| 发帖时间 - 2007/2/7 11:16:38 | 油条没必要申辩的,以前油条在这里论坛是什么样子,加了黄以后,是什么样子,就很清楚是谁对论坛的今天该负责任了. 油条的话,当初是过了些,不过如果不是黄的话,论坛也不是这样 论坛的管理方也需要检讨未能及时控制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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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楼 gen...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13 回帖数:3515
| 发帖时间 - 2007/2/7 11:46:23 | ---内容已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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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楼 BruceHuang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45 回帖数:2567
| 发帖时间 - 2007/2/7 12:26:12 | 以下是引用james1在2007-2-7 10:59:14的发言: 关于油条与BRUCE的争端,本人评判如下: 事情争端开始于油条的两句反问号“改证不花钱啊? 不习惯看大写怎么可以?”后又出言“如果实现了,我***个申请为你里纪念碑!”,此句话应是油条出言随意而所发并未有故意骂人之意,但仍是不妥。 油条于2006年3月28日出言说BRUCE,"狗咬吕洞宾",此成语虽带狗字,但引自典故,表示相应之含意。本人认为可不理解为辱骂。 此后双方在言语上产生冲突,但尚未发展到辱骂之程度。 之后本人能找到的首先开口辱骂对方的证据是油条于2006-4-20 16:55:44 所言“对于只会“FP”的社会垃圾,能有什么兴趣!”。( 虽然从后期双方争辩可看出在此之前应还有口水之争,但证据已缺失。)之后油条于2006-5-13 出言骂BRUCE“。。。。。。怎么生出你这个玩意儿的?” (在此之前应该有关于BRUCE发纪念母亲之文章产生了口水之争,但谁先骂人已无证据可循)。这句话辱骂BRUCE与其母亲了。从现有证据来看,首先辱骂对方的是油条了。 之后在2006年5月—7月间双方之言语冲突顺序如下: genard 外贸老油条2006-5-18 9:47:52 出言“想揭露你还不知趣-----别装啦吧,以为换个马甲就不认识你啦?!自己捧自己,脸皮好厚啊!”。 genard 外贸老油条 2006-5-29 19:00:40 ***后特别强调一点:要说的已经说啦,本人不会再参与本帖!------但我希望从今以后,任何人不要将本人与这个BRUCE HUANG相提并论,本人耻于与如此素质的人为伍! 17楼 genard 2006-6-3 18:09:39 本来不想说啦,老犯同样的错误,实在让人看不下去------回去查查字典,看看“造字”是怎么解释的!还“顺序不当”?----说你教条主义,还羞答答不肯承认,谁教你翻译英语不可以调整顺序的?不要炫耀你的无知啦! 2006-6-4 22:04:10 呵呵,继续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只能这样寻求心理平衡啦! 21楼 BruceHuang 2006-6-5 12:27:17 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6-4 22:04:10的发言:呵呵,继续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只能这样寻求心理平衡啦![QUOTE]以下是引用BruceHuang在2006-6-4 18:00:23的发言:本人上面不是调整顺序了吗?拜托再对比一下,是谁的翻译顺序调整得更好? 看来你不懂得“羞耻”两字怎么写的吧? 22楼 genard 2006-6-5 17:23:44 呵呵,又说错啦吧?是你在跟我叫板,谁有兴趣跟你叫板?------有点太看得起自己啦吧? 不知道“无耻”怎么写的人肯定是有的!比如那些自己捧自己的人、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人。。。 46楼 BruceHuang 广东青年/二节棍客 发帖时间 - 2006-7-14 14:25:54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收藏本帖 “凭保函议付”是老油条意淫、自己发明的谬论,何以自圆其说?这首先是本帖的主旨,为什么不回答?不懂就说不懂!别逃避! 94楼 BruceHuang 广东青年/二节棍客 发帖时间 - 2006-7-18 10:06:30 信息 回复 引用 编辑 -------------------------------------------------------------------------------- “凭保议付”,无非是老油条一个如火星登陆和海市蜃楼般的行不通的遐想,也就像一些血气方刚的猛男,看着李嘉欣、徐静蕾或范李冰冰这些美人的肖像而进行意淫罢了! 93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发帖时间 - 2006-7-18 8:53:39 早就知道你死也不会承认的!回去照照镜子吧-----除了剩下嘴,你那脸上还有什么? 115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发帖时间 - 2006-7-20 12:07:02 神经病! 154楼 genard 外贸老油条 发帖时间 - 2006-7-25 17:17:45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逢人就说"FANS",见人就骂为"一干人等"!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看着李嘉欣、徐静蕾或范李冰冰这些美人的肖像而进行意淫",并厚颜无耻发在论坛上;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时刻不忘自吹自擂,想方设法给自己脸上贴金!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时刻惦记着"去找绳子了——找它干吗?自缢!"! 如果不是神经病,不会白日做梦"拣到拉登的VISA卡"! 集偏执狂\妄想症\自恋狂...多种疾病于一身,如果你不是神经病,医学上就没有神经病可言啦! 之后的帖子里总体来说,油条开口首先骂BRUCE的次数是多于BRUCE的。 油条辩护称不能孤立的看待此事件,其攻击/辱骂BRUCE是基于BRUCE攻击/辱骂数位会员与版主,但从两者纷争来看,此不能构成其攻击/辱骂BRUCE的必要条件。 BRUCE后期多次发帖要求油条赔礼道歉并承认其水平逊于BRUCE。就赔礼道歉之要求是可以理解,但BRUCE多次相逼油条承认水平差,比其逊色之举动不可取。论坛亦不支持此举。但此不构成油条攻击/辱骂BRUCE之必要条件。 双方之纷争持续时间长久,对论坛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影响了论坛和谐发展。从该出发点来看本人认为油条应负主要责任,BRUCE负次要责任对油条提出警告!对BRUCE提出提醒! 本人仅仅基于本人对双方争端现有的证据,做出以上评判。因部分证据已不存在,本人亦未经历整个争端,可能存在偏差之处。双方当事人如果对此评判有不认可,可发EMAIL给管理员申诉。 |
本人认可!“一唱雄雄鸡天下白!”筚路蓝缕,披肝沥胆,好一场"二万五千里长征",我为的就是要这么艰难却又并不艰难的裁决!就要这样一个公道则已足矣!我不需要那人道歉,那早已毫无意义!而本人要向论坛/版主及所有会员证实的就是: 我并非造事生非之人,万事有根有果,我本人也忙得很!既然XX条被仲裁负主要责任,理应接受版主的警告!而我也愿意负次要责任,并***接受版主的提醒!若需写检讨,我会提交检讨!有哪位兄弟姐妹是属于本人言语冲撞的,我也***会真诚地道歉(更包括本人已对其作出道歉之会员)!既然前事已了,从现在开始,此事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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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楼 yhwdco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1 回帖数:9
| 发帖时间 - 2007/2/7 12:55:45 | 好了,BRUCE敢于承认错误的,还是好样的! 希望战争到此结束!!!!!!!!!!!!!!!!!!!! 公道自在人心!现在沉默是金!!!!!!!!!!!!!!!!!!!!!!!! 本人认可!“一唱雄雄鸡天下白!”筚路蓝缕,披肝沥胆,好一场"二万五千里长征",我为的就是要这么艰难却又并不艰难的裁决!就要这样一个公道则已足矣!我不需要那人道歉,那早已毫无意义!而本人要向论坛/版主及所有会员证实的就是: 我并非造事生非之人,万事有根有果,我本人也忙得很!既然XX条被仲裁负主要责任,理应接受版主的警告!而我也愿意负次要责任,并***接受版主的提醒!若需写检讨,我会提交检讨!有哪位兄弟姐妹是属于本人言语冲撞的,我也***会真诚地道歉(更包括本人已对其作出道歉之会员)!既然前事已了,从现在开始,此事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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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楼 googlemyname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4 回帖数:41
| 发帖时间 - 2007/2/7 12:57:40 | 结束了就好啊,以后大家和平共处,共同把论坛顶上去。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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