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genard在2006-3-31 15:41:18的发言: 虽然过了几天,但有些话还是忍不住要说出来的! 我说过:如果你感觉我确实是冒犯了你,我可以道歉-----而我道歉,仅仅是因为你可能的确比我年长几岁,但这并代表我说的就是错的,你说的就是对的!我敬重你比我年长 |
似乎论坛这几天都没法开启,刚才试试,却又开了。以下是前天在百忙中抽空写出的一篇稿 :- 《一句“NOTIFY APPLICANT, STATING FREIGHT AMOUNT PREPAID, THAT MUST BE ACCORDING INVOICED”引发的勘误!》 一句英文引发的勘误。 关于对“外贸老油条”同志的跟贴,在本人***次发言中,我开口闭口都说了是“个人认为”,这种语气怎么会让人觉得我蛮横?事实上国外开证行以上的这句英文的确不够严谨,不符合英语语法的要求。如果未发现外国人使用英语也会出错的话,不是说明你所遇到的外商的英语全都很好,而想必可能或者大概是一定程度地说明你的阅历还比较有限。事实上这句话是否严谨还不是***重要,***重要的乃是有没有能力真正地领会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从而根据这意思去制作单据,而你的理解恰恰是偏离了轨道,也就误导了发贴上来讨论要大家支招的楼主。 请再看看,原文“NOTIFY APPLICANT, STATING FREIGHT AMOUNT PREPAID, THAT MUST BE ACCORDING INVOICED.”里出现有“Freight Invoice”字样吗?——没有;同时,船公司提供给外贸出口公司作结算的是叫作“运输***”,而非“运费***”——尽管内容相差不大,但叫法确实不同。你应该想一想,在L/C之Documents Required下面,***项肯定是对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要求的描述,这一项跟楼主发上来句子中的Invoiced难道不正相关吗?再说一遍:上面这句话指的是“(商业)***”而不是“运费***”。这种“运费***”(抱歉,还得使用你拥有命名专利的这种名称),是的,试问有谁收过需要提交这种“运费***”单据的信用证?既然没有,L/C中又提及这种“运费***”作甚?——尽管动词“Invoiced”字样出现在提单条款之中。总言之,倘若非L/C之所需,则L/C提及如斯单据又何必要之有哉? 只要认真啃过UCP500,首先都会有个认识,就是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必须使用准确、明了的语言来开立信用证,不应也不能使用模糊的语言,这是信用证开立的基本原则。像以上这句英文足以令这么多人产生了误解,其措词还不模糊吗?它严谨吗?它明显违背了信用证的基本原则。我不知道“老油条”先生为何偏偏以“电传信用证英文”之使用系英语语法的“保税特区”为理由,说它不属英语语法规范之列,所以遵循并支持这种劣质的开证行来违背信用证的基本原则?这毋庸讳言已在***广大外贸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 当然,谁也不想轻易改证,而至于系由开证方面故意或者漫不经心地产生的低级错误,则受益人有理由提出并要求对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改证费。 你说:“本论坛人才济济,藏龙卧虎”,这就对了,此或许是你应该意识到的一个情况。我自然相信在此论坛里面,高手不乏其人! 汝曰:大部分L/C来源于电传。那么请问:小部分L/C又来源于何方?按你的概念,L/C就是电传了。你是否知道:电开、信开、SWIFT都是开立信用证的方式?事实上信用证部分语言使用了电传语言,但不见得全部都是电传缩写。电传的真正应用是在双方的往来通信,简单明了以节省费用和时间,传递快速并***程度地***能让对方安全接收,而非具体意义的信用证,电传不等于信用证。同时请你纠正观念:电传作为英文缩写的一种特殊格式,但电传并无将英语语法“缩写简写”之意,也并不有悖于英语语法。总的来说,请你纠正“L/C来源于电传”这种谬论以免误导群众;也请你查一查《新英汉词典》等书籍,看看“According”的用法以及怎么搭配;还请你再查一查《外贸英语函电》课本,看看“ACCORDING TO”的简写及其用法。 Well! 我又哪里炫耀了呢?我可能是不经意地说了一些外贸经历,但这跟炫耀何以挂得上钩?如果我说是姓“黄”,是否意味我正在张扬着“黄”是我国的第四大姓氏呢?事实上还有很多很多经历呢,比如在***英语比赛中的一些奖项等等,不过罢罢罢,少提休提,免得是被视作吹嘘……而至于你意欲跟我谈那些中文错别字及语法之类,真的奉劝你就不必再找一个话题来让你难堪了吧——信不信由你,仿佛武术(体操)套路运动员遇上了擂台散打拳手——没得打。这样说,是否又属炫耀呢?但情况就是这样啊! 对于英文小写,我用了个“呼吁”,请大家在论坛上“***能使用小写”(若需按信用证原英文大写条款照搬的情况除外),而这就是如你和那位“源哥”所云之把自己的爱好强加于人了?此逻辑何在?我个人常读《China Daily》和《Shenzhen Daily》,看着对于***普罗大众的报纸也是使用小写,小写难道不是更适合于我们的英文阅读习惯吗?何况电脑里也有对于小写(单词拚写和语法)的自动校对功能[对单词错误下划红线(拚音之类电脑不认的拚写另当别论);对语法不当则下划绿线]。我们若多用小写英语行文,这样去方便读者有何不好?在英文打字上又何难之有?我国经历了从八股文到白话文,从繁体字到简化字,国人一直在避繁就简,同样地,汝所推崇吾亦认同的电传使用,亦乃避繁就简的一种体现,这也就像一个精明的打字员对于拚音打字和五笔打字方法的取舍一样,哪个快哪个更方便?大家了然于心,而且L/C的确有一大部分是用小写英文开立的。其实在日常工作中不难发现,惯用英语大写者,都是一些不善于或不乐于对键盘大小写进行不断换档,没有站在读者角度去体会英语阅读感受的懒汉。此外,不知道你们平时写信,或手信与外商沟通时,都喜欢使用大写吗?而小写英语可以连笔,一气呵成,何乐而不为而偏偏要养成大写的习惯?大写的话极不方便,何以一些人愿意避简就繁(烦)呢? 又及:那位“源哥”,偶总算没看错你,有道是“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就凭你连PO是啥子都不知道,我就断言你并未真正做过外贸。你还说这需要由高手来断定,有必要劳烦那些高手吗?举凡港资、台资厂的采购职员,谁人不知谁人不晓PO就是“采购订单”?你也终于承认了,说你只是有一点理论,并未真正做过外贸。那么,只有理论没有实践,你何以引领论坛上众多的初出道者?在此我告诉你:我当然也喜欢看你的发言,但是,希望你能就事论事,如果你没搞清楚贴子上各人观点之对错的话,请勿采取偏离解决问题途径之方式,请勿不友好地向本人散发一些与贴子主题无关的诸如什么“心胸狭窄”之类有涉嫌属人身攻击的论调。 楼主不妨试试:- 1、若按我的做法,不会因这一条款产生不符点; 2、若按“老油条”同志的做法,也就是,只顾着什么所谓的“运费***”,尽管在此票中标明了与B/L一样的运费(但不需提交银行议付),而在其它单据特别是在“(商业)***”中,不对以上条款作相关处理。诚如是,看不产生不符点乃至拒付才怪! 3、当然,你亦可以向船公司要一份“运输***”,上面的运费与B/L及“(商业)***”所显示的运费一致,这是***的万全的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但不要将“运输(费)***”提交给银行,因为,就像作订船用的“Booking Order”一样,这些单据对银行无意义。在船运单据方面,银行一般来说只收B/L即可。 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截拳道创始人、一代武学宗师李小龙的搏击功夫在当时一时无两,而李小龙尚虚心求教于菲律宾“短棍之王”伊鲁山度,尔后参照宋太祖赵匡胤之作战兵器,创造了中国武坛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二节棍”技术体系。由是观之,虚心讨教、教学相长乃我们中华民族之优良传统也。Anyway,于吾有益者,吾定当移樽就教,不耻下问,在下自然愿意与任何同行商讨外贸和英语以期共同提高,但***拒绝本身对以上条款的理解已有瑕疵的“老油条”这种人,一开始就以教训人自高自大目空一切咄咄逼人的反问口气来说话,这让我联想起工作中一些小有职位的人常常开口闭口都会对下属所说的一句不卑却亢的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而老衲敢作敢为敢言,今日就要对你在此贴中的观点Say No!在其它方面,对于你说得对的,会表示支持;错的,也会直言不讳地指正,如此等等。不要总以为你所说的就像圣旨那样是金科玉律!大家也不会以为你所说的一切都是至理名言,有时候错在哪,很多人都不知道。你听惯了好话甜话,仿佛整天被Fans缠着追赶着签名的歌星,一听到逆耳之言便恼羞成怒。诚然,我的发言刺痛了你一向高傲的心,是你一直在此让人唯唯诺诺惯了,今天就听不进不同意见的声音。我就跟你争论一下,就要捅捅你的马蜂窝,希望你能从此事中反省反省! 一句英文引发的勘误,也引发了对一些人(一种人)自以为是夜郎自大咄咄逼人的工作生活态度的勘误。 (无暇再作过多争论,我要做业务我要谋生。匆匆。/ Bruce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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