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lianshang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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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时间 - 2012/5/24 13:48:33 | 香港离岸公司和大陆公司名称一致会不会造成核销退税的麻烦,因为水单上会显示一个相同名称的公司给自己打美元,会不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从而涉嫌偷税漏税呢! ***、从注册【注册离岸公司】角度来说,只要你这个离岸公司的名字在注册地查册没有重复即可使用。境外公司的名字也没有什么限制,所以会有蛮多朋友注册的离岸公司名字与大陆本身的公司名字相类似。 第二、从汇款及核销的角度来说,如果你2个公司名字完全一致的话,甚至连公司公司前面的地名都一样。如:大陆公司叫做“青岛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己的离岸公司也叫做“青岛X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那么这样难免会引起外管局和税务局的注意。所以现在操作贸易的朋友注册离岸公司名字与大陆公司完全一致的也不多。 第三、如果你希望离岸公司与大陆公司取同样的字号,以后方便和你客人解释的话。比如你大陆A公司名字叫做"青岛XX国际有限公司",那么你想名字类似的话,离岸公司名字可以叫做“XX国际有限公司”,前面的地区名可以不带,这样既保留了“XX”这个品牌,又可以不完全一致,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来自:注册塞舌尔公司 http://www(dot)4008801505(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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