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外贸论坛 注册会员 | 登录论坛 | 改信息 | 改签名 | 改头衔 | 改头像 |
  
    
  按国家查看免费买家>>
 美国 印度 英国 巴基斯坦 中国香港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伊朗 土耳其 孟加拉 阿联酋 埃及
  韩国 俄罗斯 德国 马来西亚 尼日利亚 南非
  
  按行业查看免费国际买家>>
 农业 服装服饰 汽摩/配件 商业服务 化工 电脑/数码 建材/家具 电子/电气 能源 环境
 食品饮料 礼品工艺品 医药/化妆品 家电/灯具 家庭用品 工业用品/机械 五金/矿产 办公用品
 包装与造纸 印刷出版 安全防护 运动娱乐 通信/手机 纺织皮革 玩具 交通/设施
  【返回跨国外贸论坛首页】 收藏本论坛 热门专题 热门帖子
  .
外贸新闻 -> 环保部要求 “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年底前全部完成  
共有1页回帖:   1   
 
热点消息 版主:
admin 
现在就加入跨国采购网会员? 
跨国外贸论坛即日起暂停发帖回帖功能,推广请前往跨国采购网[外贸服务版]
免费国外买家,注册就可浏览。
免费外贸推广,还在付年费吗?——[ 速样通 ]
注册就送5个买家,回复率超高 -> 点击进入 免费注册
推广企业产品、查看国外买家 — 请加入[ 跨国采购网 ]
在您前面已有 1090387 位会员加入 免费注册
    您是本帖的第 632 个阅读者  

作 家   通知: 跨国外贸论坛维护中,发文请登陆跨国会员区--其他功能--发布外贸文章(需实名),欢迎外贸相关服务企业参与。
1楼 CKtesting



等级:中专生
发帖数:341
回帖数:0
发帖时间 - 2017/2/12 21:48:40  
就环评审批与改善环境质量如何挂钩,环保部再发新政。按照环保部要求,新项目环评审批不得突破生态红线以及环境质量底线,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环保部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说,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除此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得上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

        《通知》指出,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环保部强调,环境质量底线是***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对此,《通知》要求,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同时,项目环评审批还要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通知》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保部提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要联动。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通知》强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通知》提出:“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

        按照《通知》要求,项目环评审批要与区域环境质量挂钩,“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通知》提出,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环保部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通知》明确提出,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环保部要求,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强化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同时,要推动地方***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等信息,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公众参与;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中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意见采纳情况未依法予以说明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改正。
希科官网:www(dot)cirs-ck(dot)com
邮箱:test@cirs-group(dot)com
服务热线:4006-721-723
文章来源希科检测,转载请注明出处


------------------
...


本主题共有1页回复:   1 
转到:
  
推荐文章
:::bbs.globalimporter.net 跨国外贸论坛 | 跨国采购网 | 外贸博客 | 外贸展会 | 外贸货代 | 速样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