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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zgl712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32 回帖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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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bobchen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10 回帖数:187
| 发帖时间 - 2005/12/9 10:16:48 | 请问你的信用证上开证行有没授权or要求另一家银行(指你说的“中行”)为irrevocable的保兑行。如果有,就是中行的问题;反之,中行只是个通知行,无义务履行兑现的责任。 这样问题就到开证行,但是你又让客户去赎你有问题的单据。这中间是有银行工作日的,如果客人是你可信任的,那他一交单***多不过7个工作日,你们就能收汇了, 其实如果是单子的问题,不过就是几十美金一个不符點,应该给你个教训,做单要认真。作为受益人要求客人信用证为at sight,就是要交单收钱呀,现在要推迟好多天,如果是几十万的单,你们的老板就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做法,不可以让资金冻结在银行那么多天 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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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外贸小女孩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6 回帖数:54
| 发帖时间 - 2005/12/9 16:04:34 | 理论上,根据UCP500的规定,中行作为议付行审单后认为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必须先行垫款给咱们,同时将单据寄给开证行。西方***议付行都是这样做的。 但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中国的各大银行(不仅是中行,什么农行,建行,工行,商行,信用社,深发展,兴业银行等等)实际上在L/C操作中, 它不会先行垫款给我们受益人的,它会等开证行付款给它后,将款项扣除一些诸如议付费等手续费后转入受益人的帐户。所以,在L/C操作中,它所做的只可以被称作是“收妥结汇”,***不是L/C所规定的“议付”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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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xulin8876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11 回帖数:179
| 发帖时间 - 2005/12/9 16:50:04 | 如果开证行授权给中行做为议付行的话,那中行是应该要审单且付汇给你们公司,如果是光审单,不付汇的话,就不叫议付的.议付一定是这两个动作都要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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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veny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2 回帖数:4
| 发帖时间 - 2005/12/10 8:06:41 | 学习了,昨天还在看议付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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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zgl712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32 回帖数:37
| 发帖时间 - 2005/12/10 17:04:02 | 谢谢各位了,我已经收了。 不过我还是想问bobchen一下,你说的“irrevocable的保兑行”是什么意思? 我的证上没有***议付行,只显示“any bank by negotiation"这不是说任何中国的银行都可能议付吗? 当然证是”irrevocalbe"的,证上也显示了保兑的文字,也显示了中行为通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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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liangchun
 等级:博士生 发帖数:46 回帖数:900
| 发帖时间 - 2005/12/10 17:30:48 | [QUOTE]以下是引用zgl712在2005-12-10 17:04:02的发言: 我的证上没有***议付行,只显示“any bank by negotiation"这不是说任何中国的银行都可能议付吗? 当然证是”irrevocalbe"的,证上也显示了保兑的文字,也显示了中行为通知行。 我怎么觉得,你交单中行后,中行履行的是通知行职责,并不是议付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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