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开始做外贸。我们公司有进出口权。现在有一个新手问题。 我们向一家巴西的客户寄出样品,样品不是免费的,价格是300美元。 样品重量是10公斤,我们准备通过DHL Express(快件)寄去,运费约合180美元。 (还有一个细节:DHL那边的操作是:先把托运人的包裹运到香港去,再由香港发出去。这样的话,用Tracking Number(跟踪码)查到的信息显示是以香港为出发地的) 也就是,样品的价格加运费合计480美元。这样,我们就要求巴西客户打480美元到我们公司的美元账户。 于是,问题就来了: 既然有480美元的外汇收入,这笔钱要不要到外汇管理局去办“核销”? 如果需要核销的话,就应该有报关单等材料,这样,是不是还要通过DHL去报关呢? 如果报关的话,申报的价值应该是480美元?还是单单是货值300美元?如果是300美元的话,那么所收入的180美元运费又怎么核销掉呢? 对此,有一些网友提出的建议是:这种寄出样品又收汇的,当次不需要核销,可以合并到以后待核销的出口单子里一并核销,那么,具体怎么操作呢?关于这点,又有两种说法: (1)更改以后某一次的报关材料,使其货值(不含税的货值)“塞进”这480美元。 (2)480美元数额比较小,即使不更改报关货值,也可以作为较大出口数额的“微小浮动”被核销掉;或者,480美元本身就在某一“准许误差额度”以内,所以也可以核销掉。 —— 那么,在上述两种方案中,如果这次的客户(巴西的)跟下次的(另一家)不是同一买家,这样有关系吗? 还有一种说法是:干脆用不着“核销”的。这种说法的关键是:只要我方能够把在银行的美元账户里的钱兑现或花掉,那么就与外汇管理局的核销无关了。于是,问题又来了:在银行这个环节上,是不是存在某种手续,令我方必须通过这种手续,才能把美元账户里的钱兑现或花掉呢?这样的手续又是什么呢?跟“核销”有关吗? 上面说到了银行,就还有一个银行方面的问题:有外汇入账,银行会向我方开出一个“资金汇划补充凭证”。据有些网友说,如果我方声明这笔钱用不着核销,银行就会开一个非核销用的凭证,而不是“出口核销专用联”。—— 是不是真的可以这样操作呢? 还有一些网友支持“不用报关”(当然也不用核销)的做法,其理由是:如果我方为这些样品报关,那么外商在接收这些样品的时候,还需要“清关”,这种麻烦是不必要的。 —— 对于这家巴西客户来说,“清关”又是怎样进行的呢?是不是还要再付出一些费用呢? ***后要提到,还有一些网友的建议:不要让外商汇款到公司账户,而是让他们汇款到个人账户,因为个人外汇结汇不像企业外汇结汇那样严格。对此,我想问:凡是个人外币账户(比如外币***)就可以接受境外的汇款吗?还是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还有网友建议用PayPal。我本人曾在几年前用自己的中国银行外币***开通了PayPal账户,当时我所知道的是:用 PayPal账户收到的钱,很难兑换成现金拿到自己手中(只能用于网上消费),不知道现在情况如何。 那么,如果由个人外汇账户接收外商的汇款,是否有“***”之嫌?如果我以个人名义寄出样品,又是否有“***”之嫌呢? —— 我和我们公司完全没有任何***和偷逃税的意图。 关于上述的所有问题,我只是希望了解清楚如何才是合法、合理、经济并高效的操作方法。 期盼这里的各位大侠不吝赐教! 非常感谢! 本帖子2008-09-20 14:02:59由ageratum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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