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i_sindy在2006-12-4 15:01:35的发言: 到印尼的,信用证上PORT OF DISCHARGE : BELAWAN, MEDAN, INDONESIA, 但是接到货代电话,说定的那家船公司的提单不能显示"MEDAN",是船公司规定。那对我们来说,如果不照信用证上写就成了不符点了。问过银行,银行也这 |
按L/C做单,PORT OF DISCHARGE : BELAWAN, MEDAN, INDONESIA要全部显示上去,让船公司/货代配合。那里不是什么百慕大三角,不见得船公司去不了。 1、出货代单对我们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啊?不会影响我们受汇吧? ====若L/C中没有规定不接受货代提单,则无影响,也就不影响收汇。 2、信用证上“MARINE BILLS OF LADING”指海运提单,没有专指货代单,或什么单吧? ====是海运提单,但不是从这里判定是否属贷代单,而是看出提单者所表明的身份是什么。 3、货代单银行会看出来异样吗? ====银行只看有没不符点,即便异样,但与L/C无抵触亦可。 4、货代单对应的应该是船东单吧,它们的英文表示是怎么样的啊?? ====不是。出AGENT或CARRIER提单是不同的,除非L/C有显示“The forwarder Bill of Lading is acceptable”,则另当别论。论坛有不少类似的帖子,可搜一阅。 本帖子2006-12-04 16:54:36由BruceHuang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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