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委托出口协议 委托人 有限公司,委托 有限公司出口 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 1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 对本协议及受托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定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1.3 在货物报关后的15工人工作日内提供有关出口货物的购销合同,外销合同,外销***,报关预录入单,工厂开具的增值税***,进仓单,提单复印件等 (以下简称全套单据) 2.受托人义务: 2. 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 对外成交后,即使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收汇当日银行干部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支付给委托人***的生产工厂。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委托人的全套单据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国际有关规定垫付相应的退税款。 3.外销合同 (1) 接受委托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受托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以为的规定。 (2) 收到受托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传真或电报通知受托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 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 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购销合同 (1) 与生产工厂的购销合同由委托人自行签定,但必须采用受托人现采用的商品购销标准的正本合同中的固定条款。 (2) 出货后,委托人须要求生产工厂在受托人所提供的与保关数据相相符的购销合同上签章,并将委托人与工厂所签的合同一并提供给受托人。此两份购销合同视做委托人须提供给受托人的全套单据的组成部分。 6.费用 (1) 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银行手续费及快件费等有关费用。 (2) 买断价格。以8.264为基准汇率,17%退税业务的买断价格为 ,13%退税的业务买断价格价格为 。换算公式:当天汇率/基准汇率*买断价格=当天买断价格。 (3) 如每单的代理费低于200元***时,则代理方按照每单保底代理费200元***标准收取。 7. 违约责任: (1) 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有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需向受托人给付总货款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尝受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要向委托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 受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受托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受托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受托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由于未能及时收汇,出货后委托人未能即使提供或不能提供全套出口单据及其一部分而给受托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并须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在1个月内补偿给受托人。 8.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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