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计划从2006年起引入一项新的面向发展中***的贸易优惠机制。现行同类机制包含5个等级,新机制简化到只包含3个等级。享受优惠的条件也剩下了一条,即进口物品占据欧盟市场的份额。 欧盟贸易委员拉米周三在布鲁塞尔向媒体介绍了所谓的“普通优惠制度”。这一旨在简化的新制度将规定各类物品进口欧盟的不同关税。***等级包括那些敏感物品象汽车、服装、地毯、某些农产品以及录象播放机。今后,以上物品进口欧盟将降低3.5%的关税。非敏感物品可以不加关税,直接进口欧盟***。 第二等级包括大约7200种物品,它们的原产地***必须遵守国际人权、环保标准以及劳工权益的有关协定。 第三等级规定世界上50个***贫困***无限额、无关税地进口各类物品到欧盟市场,但武器除外。 一个发展中***或一个经济腾飞***怎样才能进入到这个优惠机制中呢?***要满足的条件是看这个***进口欧盟产品的市场份额。如果来自一个***的产品综合来看超过了15%,纺织品超过12.5%,那么这个***便不可能受到这一优惠制度的关照。拉米举了作为纺织品生产大国的中国为例,在他看来,中国到目前为止从同欧盟的贸易往来中是得到好处***多的***。他说: “纺织品和服装行业,中国进口产品已占欧盟市场的30%,***超过12.3%的份额。印度纺织品大概占据11%的市场份额,离规定上限还有一段距离。这便意味着,中国不再得到欧盟方面的优惠,而印度则却可以。这些数字是显而易见的,它们是***的标准。” 拉米认为,中国的纺织品进口欧洲将有所控制,而象孟加拉国这类的弱国将可能得到进入欧洲市场的新机会。他估计,绝大部分发展中***都会进入欧盟的这一免关税的进口优惠制度,但他再次重审,必须审核这些***签署与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拉米说: “签署这些协定是一项公开的行动,但执行这些协定的情形则由某些机构调查后作出结论。这些国际性机构分别审核某一协议执行的情况。而我们是依据它们作出的结论的。”在执行协议方面,拉米认为,巴基斯坦到2006年会有机会进入这一优惠制度,但朝鲜和白俄罗斯的前景却不很看好。 拉米周三推出的这一促进贸易、优化统治的优惠制度还要经过欧盟外长理事会、全体成员国以及欧盟议会的批准。如果这一文件得到批准,那么它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暂定为3年。程序方面,愿意受到欧盟贸易优惠的***必须就减免关税提出申请。来自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可以联合起来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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