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登记备案 (1)开展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企业资格 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等),均可以开展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其中经***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对外签订来料加工装配合同,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开展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则必须由已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代为对外或共同对外签订来料加工装配合同。 (2)合同登记备案的单证 经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单位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装配合同获得外经贸 主管部门批准后~个月内,到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需提交下列单证资料: ①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来料加工装配合同的批件。 ②经营单位或加工企业的工商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③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装配合同副本; ④经营单位填写的《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简 称《登记手册》)。《登记手册》中应填明、加工企业名称、有关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以及成品耗料标准、交货期、进出口岸、工缴费标准等; ⑤海关认为必要时,加工单位应提供海关认可的担保。 来料加工装配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进口、出口货物合同,向海关提交的来料加工装配合同应载明的主要内容有:外商提供的料件和我方加工的成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的交货期、进出口岸、运输方式、用料定额、料件损耗率、工缴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如所提供料件系外商在我国境内用外汇购买的,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海关验厂验库 海关在审核经营单位提供的合同登记备案单证后,如认为必要可派员到加工企业实地验厂验库,了解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状况、有无具备海关监管条件的存放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的仓库和场所。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应予以协作配合。 (4)开设银行***金台账 根据《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金台账制度》要求,主管海关签发《银行 ***金台账联系单》,经营单位凭此到主管海关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办理开设银行***金台账手续。银行按进口料件金额设立***金台账后,签发《银行***金台账登记通知单》。 (5)核发《登记手册》 主管海关对已开设银行***金台账的来料加工装配合同, 根据备案单证是否齐全、有效以及验厂验库情况,在《登记手册》上签署海关备案意见,并加盖海关业务***,将《登记手册》核发给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凭此《登记手册》办理有关货物进出口和合同***终核销手续。 2.进口料件 经海关合同登记备案的来料加工装配项下的料件进口时,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应持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及其他有关单证,填写来料加工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在《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登记栏"内填明有关进口料件品名、数量、价值等内容。 进境地海关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验放有关进口货物,并在《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登记栏"以及相关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海关***后退交经营单位,作为今后合同核销的依据。 3.出口成品 进口料件经加工装配为成品返销出口时,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应持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及其他有关单证,填写来料加工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向出境地海关申报,并在《登记手册》"出口成品登记栏"填明有关出口成品的品名、数量、价值等内容。 出境地海关审核报关单证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出口。在《登记手册》"出口成品登记栏"以及相关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海关***退交经营单位,作为今后合同核销的单证依据。 4.合同核销结案 (1)核销单证:来料加工装配合同到期后或***后一批成品出口后一个月内,经营单位应持下列单证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核销手续: ①《登记手册》(《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登记栏"和"出口成品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须有进出境地海关的签章确认); ②有关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来料加工专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口报关单上应有进出境地海关的签章确认,报关单内容应与《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一致); ③经营单位填写的"核销申请表"或"进口料件使用情况表"。 上述三类单证是办理海关合同核销手续必不可少的资料,经营单位在日常进出口业务中须妥善保存。 (2)核销结案 海关对经营单位提供的核销单证需审查是否齐全、有效,根据合同登记备案资料审查实际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情况,根据进出口数量和有关资料审查进口料件加工装配耗用情况是否合理、适当,必要时海关派员到加工厂家实地核查。经审核合同执行情况正常的,海关对合同予以核销结案,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同时对开设银行***金台帐的合同,签发《银行***金台帐核销联系单》,经营单位凭以向原开设银行***金台帐的银行办理销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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