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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 出口退税不再报经外经贸  
共有1页回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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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james1  不懂就问  stephe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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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honny956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9
回帖数:24
发帖时间 - 2004/8/23 13:08:41  
12366可查询 
从8月1日起,广州市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出口退(免)税程序得到进一步简化,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国税局获悉的。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进度,简化出口退(免)税程序,***税务总局、商务部决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州市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欲了解此次简化出口退(免)税程序的详情,纳税人可前往市国税局各办税服务厅,或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登录广州国税网站http://www(dot) *域名隐藏* (dot)cn查询。(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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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james1



等级:博士后
发帖数:286
回帖数:2264
发帖时间 - 2004/8/23 13:45:57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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