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为一个货代的业务员,我给你一个提醒:找一个好的信誉好的货代很重要 另外我的的建议:你要确定是否你们合作的货代的操作问题,还是双方都有问题,两方都没有做好一个沟通动作,查清楚是不是货代私自把你们的货安排在3/30号,而没有通知你方,如果是的话责任在于货代,如果不是那么责任在于你们自己. 如果是货代的问题,能提供的单据就是你方给货代的那张托单,写明是3/26号船期的,还有装箱单. 这个事情我认为如果追踪不到那钱的话,那我觉得***通过法律起诉那家货代. 从你上面这样说的话,我认为货代操作本身就不知道具体的原因,随便找了一个理由蒙你,你本人去查清楚3月26号是否真的有一水船到东京,如果确实有的话, 要查清楚是否船公司延期到深圳港口而耽误了开船时间,真的是那么回事情,那就请货代叫船公司开一张船晚到的原因的在证明,然后跟你的客人解释,你要明白,船公司永远都是老大.是他们的问题,他们也不会承担的责任的.如果是货代的私自的愿意操作的问题,那么完全可以起诉. 深圳万达航运/林漫萍 特例:0755-83693284 MSN:LINMANPING1@ *域名隐藏* 本帖子2005-05-19 15:50:22由佛心无影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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