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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中心 -> 商标注册完成后的使用规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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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shebiaowang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129
回帖数:2
发帖时间 - 2017/9/26 11:22:00  
商标使用必须符合商标法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注册被撤销等后果。在使用商标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
所谓使用注册商标的标识,不是要求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完全一致,对商标构成要素的细微变化,不足以导致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和显著特征发生变化的,通常仍然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2)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
目前,对于注册商标使用在非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情况,实践一般认为:注册商标如果使用在非核定使用商品上,无论其使用在类似商品,还是跨类使用,视为未注册商标,该使用行为不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
(3)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台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条件。
(4)注册商标的使用还包括应当正确使用注册标记。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5)多个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时的规范使用。
注册人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同时使用多个注册商标,但应逐—标明注册标记。多个注册商标可以组合使用及并列使用是指正当的、善意的合法使用。如果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台,或将各注册商标上的文字、图形组合使用后与他人商标近似的,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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