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陷阱” 在出口方面:现在许多不法商人往往打着市场行情不好,需要时间推销等幌子,并采用改证手法来拖延结算时间。 如L/C出了几批货后改D/P、D/A,而一旦出口方接受了D/P、D/A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后,虽然对方声称自愿支付延期利息,实质上不法商人等待货物到港后,如市场不好,即申请拒付。 还有的称可开立信用证,但迟迟不开出,几经外贸公司催促,才告知“证已开出,可先发货,此时船期临近,待收到信用证后又发现多处条款不符,只好改汇付(汇付仅属商业信用),此时设陷者收回未寄出的正本汇票,给外贸公司造成钱、货两空的损失。 在进口方面:对方则提出要外贸公司开证,以假进口来进行骗汇。 在加工贸易方面:多则采用其他手法来设陷骗取资金。 退税“陷阱” 在进出口业务中,退税已是设陷的高发环节,设陷者往往抓住退税率较高的出口商品,以不要退税款为诱饵,蒙蔽外贸公司,使不少外贸公司上当。 还有的提出退税要快或只要一半税款,并要求外贸公司先垫付税款,同时表示单据齐全没有问题。 因为诈骗人一般能提供增值税***(但是虚开的手法使人难以识别)、缴款书等,所以使得外贸公司在心理上降低了防范意识。 当然退税陷阱由设陷人设置有配套的机构,如专门的“销售公司”、专门的“提供增值税***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并联成一片,一环套一环,使人难以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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