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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问答 -> 信用证的结汇方式是否可以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手续  
共有1页回帖:   1   
 
热点消息 版主:
admin  james1  tangshoulin  『戒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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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hsy123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1
回帖数:1
发帖时间 - 2008/7/24 10:05:50  
我们公司是机械制造企业,一般贸易,报关单上结汇方式注明是信用证,这笔是去年12月23日报关出口,2月份向国税局申报报关单收齐,4月份向国税局申报核销单收齐(即出口退税手续),因为信用证4月份才到期,现在国税局说我们这笔超过90天申报退税要求我们补税,可是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对于预计收款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后(含180天〉的远期收汇,出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前凭远期出口合同、核销单向外汇局备案,并应当在核销单的“收汇方式”栏注明远期天数,凡未向外汇局备案的,一律视作即期出口收汇。请问我们是否超过规定的期限?按照这条的规定我们是否还要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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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证 结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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