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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yuanxin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1 回帖数:0
| 发帖时间 - 2007/5/7 21:15:37 | 请教各位高手: 我公司是一家境外注册的公司,与日本一家公司签定了采购合同,交易条款为exwork,想与他们在日本交易后,将货物转卖给中国境内的一家公司。我们与中国境内的公司签定的是CIF条款。 我的问题是,在经过日本海关出口时,应该如何操作?由哪家公司来提交出口报关的单据?在日本到中国的这个运输的运单上的发货人是不是应该体现我的公司名字,收货人为我在中国的客户名字?如果不是这样,应该如何填写运单? 谢谢各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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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F条款 出口报关 运单 日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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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mimi2872
 等级:初中生 发帖数:4 回帖数:189
| 发帖时间 - 2007/5/8 10:25:02 | 我觉得是这样,帮你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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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lp3534
 等级:小学生 发帖数:8 回帖数:8
| 发帖时间 - 2007/5/8 11:01:20 | 日本供应商将海运提单上面的收货人写你的中国客户公司,发货方是日本供应商,其他单证如***箱单同一般进出口,都是卖方日本供应商和买方你们公司,货运单证也是交到你们公司手里,通过银行承兑或者直接交给你们,这个根据具体付款方式而定,你们公司收到单据后,再重新作一套单证,主要是***箱单等,提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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