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他们承诺的信用证未能在十一前按时开出来,打电话也总是打不通.放假期间,李总时而会发短信过来,甚至会打电话到我家里来,不过是询问一些情况.这个时候他的脾气我早已经知道了,不过对我总算还比较客气.他和小刘到南非,不知道怎么被带到什么仓库,像是被扣留起来了,不过具体的就不是很清楚.南非的治安一向很不好,所以也为他们担心. 放假回来,跟王姐有了更多的接触.她主动讲了不少自己的事情.她是西安人,1978年左右当的兵,那时侯是卫生员,跟现在的爱人老陈偶然见面,对她一见钟情.但是那时她还小,就断然拒绝了.在***里做了很多工作,像空降兵从这个单位空降到那个单位.因为能干,曾经同时为几家***的房地产公司兼职,公关能力超强,所以很是赚了一把.因为当兵时间长,所以到北京来之前已经是中校,很是风光. 然而她的婚姻并不顺利,结婚后又离了,也许是因为她不能生育吧?老陈当时也离婚了,有一个女儿和自己一起过,听说她也离婚了,当年的情意还在,所以就和她联系.两个人都对对方念念不忘,终于走到了一起.王姐当时准备调进北京.基本上都说好了,突然***政策***,无法调动了.这才从***出来,以求两个人能在一起,因为从***辞职,没有接收单位,所以就去保险公司做保险业务员,居然也是成绩斐然.放弃了***的一切,为了一份真感情,的确令人感动.老陈当时已是大校了,本来准备升将军了,谁知突然查出得了癌症.分别二十多年的一对有情人,刚刚在一起生活没几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也格外令人同情. 讲到她和李总的关系,王姐说李是她的客户,因为她是保险公司的寿险业务员,而李总经他那里买了保险,所以总在一起接触,也经常互相帮忙.关于这次的摩托车合同,她和中间人吴先生,南非客户童先生都是知情者.之前大家都劝李总不要签这个合同,如果做,可以先发三五个集装箱的货去探探市场比较好.但李执意不听,还是签下来了. 很快,李总从南非传来信息:***糟糕的情况出现了,客户不提货.他正在同南非白人银行集团联系贷款,看能不能接货.真相已经大白了,南非客户根本没有实力能从银行融资,而他的所谓应急措施,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此时,李总仍然让我起草传真,要求南非客户按合同规定履行付款提货义务.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几天后,又传出有其他公司试图从船公司提货的消息,由于我们之前的提单收货人是"凭南非中行指示",又单独与船公司约定:只有接到我们的指示才可以交货,所以才没有让骗子得逞. 然而到这里,麻烦才刚刚开始. 给客户的催告信没有什么效果,不知道李总在南非是怎么和对方交涉的.总之是没有什么好消息.因为货物已经到港,船公司要求我们付运费,否则将采取行动,拍卖货物.公司财务早已捉襟见肘,本等着这批货款到了解燃眉之急呢.财务经理被迫将22家公司的财务权统统收上来,集中支配,这在以往是没有听说过的. 此事还没有平息,次日上午,财务部同事让我到楼上去拿传真.这是一份发给老板莫先生的传真.对方大概是被激怒了,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他们与我们的李总经理私下签订了协议,这一合同完成后,他们会给李5%的好处费(大概有110万左右吧).联系事件的前因后果(李曾说合同完成后换辆好车,他还抱怨过自己的工资很低,等等),我立即知道这是事实,思想斗争激烈--怎么办?反复考虑后,又与王姐商量,她也建议我交给老板.然后,她向我透露了更多的细节. 我们的李总在我刚进入公司不久,曾经极力向我鼓吹他当年的成绩.诸如80年代初期曾经帮山西一家快要倒闭的煤厂老板梁先生出口焦碳,现在这位梁老板早已身家过亿,每到山西必热情招待,云云.我曾经向他询问细节,但都被他搪塞过去了,所以我一直都很怀疑是否真有其事.他称自己是CMEC的老员工,但我问及他的一些成绩,却没有向我透露什么. 而王姐透露的消息才真没让我吃惊.因为对他以前的经历不大了解.但她知道李曾经说服别人出资,成立一家保健品公司,由他出任总经理.信誓旦旦公司前景如何如何,***后公司亏损,而他却不肯向人家交出全部的帐目.之后他居然在家赋闲3年,*自己在人民日报社的老婆养着,每日吃喝玩乐,也不去找工作.他的女儿跟老板莫总的母亲学钢琴,有此关系,他得以进入公司,一番云山雾罩,老板就信任他了,任命他为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而他原来一直宣称和莫总是"发小",而老板对他也确实太好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我投鼠忌器,失去了及时检举他的机会. 李从南非回来,马上被老板叫去了. 我现在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公司虽然不小,但居然没有外贸会计,人才如此缺乏,怕是民营企业的通病吧,不肯花小钱请个外贸会计,致使关键环节失控.如果财务管理上能够及时监控,不至于造成这样被动的局面.退一步讲,如果老板找其他人问问,也不至如此--两千多万的合同,事关企业的兴衰成败,为什么不多问个人呢?追究起来,农业银行也有责任,风险如此之大的一份合同,仅仅几天时间就决定贷款,要么是缺乏国际商务人才,要么就是根本无视风险的存在. 事已至此,想办法补救吧,货物在港口放着也不是一回事,船公司也要我们指示如何处理.我当即写了一份报告,建议将部分货物报关(关税很高,进三分之一就不错了),将大部分运回国内,利用工厂的销售网络尽快进行处理.货物发运已有两个月了,工厂的出口部副总经理翟小姐这时候告诉我们说,由于当时赶货,所以部分摩托车进行了快速喷漆处理,现在货物在集装箱中已放了两个月,她担心漆会脱落! 冯先生的信用证开来时,已经是十一以后了,当时李还在南非没有回来,客户的举报传真还没有发过来,我们对他还是很相信的.仔细审证却发现有问题,其中检验条款要求由香港公司(即冯先生公司)的某个人证实检验,即由"买方代表签字证实",而我们对此人却从未见过.我当即向李提出,希望与冯联系,请对方修改信用证,李仍坚持接受.关于这一点风险的控制,在我当时发在其他论坛的帖子中有一个同行给出了如下的建议: "我对此的看法, 1、所谓‘买方签字云云’的‘软条款’: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避免风险的发生,要求开证行出具一份‘样式副本’不就行了吗?你们可以比照对比。并且,还可以当作货物交接的质量验证。交货后你们不用担心质量的索赔了(保质期除外)" 而我认为风险仍然是存在的,因为对方如果不签字,你就无法议付. 李在回来后,当然做了辩解,公司并没有对他进行处理.于是与工厂的合同就签下来了.先付60%的款项,出厂前付清全额货款.货物快要交运的时候,工厂突然告诉我们说:环保部门认为他们的生产环境有问题,要进行两周的整改.肯定无法按时交货了. 信用证的买方之前曾有修改,冯先生称换了买家.因为检验***出具的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不符,中荣行作为合作者两次去香港修改,但仍需做第三次修改,此时离交货还有大约十天时间,而工厂突然通知环保部门要求工厂整改,信用证因此过期.只有请客户展期吧,但迟迟不到,工厂原来称需10天生产时间,在第三天就通知完工了.商检第三次修改遥遥无期. 一天我无意中听到李叫小周查一下防油纸的价格,大吃一惊:这在签合同前就该了解清楚啊.我们与工厂签的价格是12500元/吨,而国内其他厂家的报价居然是7500元-8000元(含税).而我了解的国际市场价格也不过在10000元/吨左右,而且有进一不下滑的趋势.于是立即向老板做了汇报,请他们立即采取措施,但决策层居然仍然相信李,要他继续联系(我当时已指出这明显是骗局,工厂和冯先生的香港公司显然已从我们60%的货款中赚到钱了).拖至后来,我建议公司请律师介入,总算被接纳了.事后查明,冯的公司根本就是一个皮包公司,而天津的工厂根本就没有能力生产,早就要倒闭了.工厂承认拿了100万的货款(我们分两次付清全款),剩下74万被冯的公司攫取.事后两方承诺各赔偿一部分损失.而***后的结果,已不得而知.大家去想象好了. 船公司的运费付清了,但是货代的20多万内陆运费还没有付呢.没有不透风的墙,货代也知道我们出了纰漏,隔三差五就打电话来催款,甚至还要派人过来.我详细向他们说明了情况,答应尽量帮他们想办法.李则要我尽量拖延. 公司一方面向各方面了解情况,一方面想办法处理.国内一家摩托车品牌在南非的原销售副总过来,告诉我们他们三年的时间才在南非卖了2700辆摩托车,而我们是一次发4300辆啊.别的不说,仓储与折旧费用就是不小的开支.给谁销售不给人家好处行吗? 以我们跟客户童先生的关系,本来是可以借助的力量,事实上人家也提出了方案.但是公司"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因为童先生也是南非籍的北京人而作罢.这种做法真是不可取.你要看对方是什么人才是啊.做事情就要有风险,那么就需要有自己的判断,想办法控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不利局面.时间就这样一点点流逝着. 但跟童先生的合同还要执行,他的产品主要是鞋,还有一些魔术帖.工厂都是他自己找的.后来看合同,加上退税,根本是持平的买卖,如果算上请客吃饭\业务费用等开支,估计还要亏一点儿.交货当天我没有去工厂,因为是***次合作,工厂一定要我们付清全款才放行,李和童先生与吴先生被"扣"在饭店里,我带着支票去天津才算解了围. 交货后童先生回了南非,但在规定的日期里没有汇款,他主动解释说是因为换了一家汇款银行,所以要迟一些.我把情况向李做了说明,他坚持发催款通知,措辞强硬,我委婉指出T/T付款,主动权在对方,是不是口气缓和些,李坚持要我发出.童先生接传真当然很不高兴,又拖了两周才付款,他在电话里说就是要气气李 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很容易让人看到结果会是怎样的.结合自己了解的情况,我和王姐各自写了一份工作报告,将合同执行情况做了一下总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然后直接发给了老板莫总.莫总之后一直说找我谈谈,但***终没有落实. 这一期间***的收获是顺利通过了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我们对李已经有了了解,私下里称他"人渣".我和王姐有什么事不方便说,只能写在纸上,毕竟公司还没有处理李,这种像特务接头的方式让我们自己也感到非常别扭.小周则对李言听计从,所以和我们说不到一块儿去. 李对我们的态度当然也有所觉察.忽然有一天,李把我和王姐的工作都接手了,由他和小周来做,我们两个人等于是被停止工作了.很显然,李希望把我们逼走.老实讲,确实动过念头,凭公司对我们的态度与待遇,实在不值得.只是觉得老板两口子人不错,而且离开后不知道李会把公司搞成什么样子,本着职业精神,还是再待一段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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