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 其它发展中*** 突尼斯 前10年免除出口利润所得税、农业项目所得税和地区发展项目收入所得税,从第11年开始无限期减半征收出口所得税;对地区发展项目减半征收所得税,为期10年。 科威特 减免税政策: 自投资项目正式运行起10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该项项目的再投资同样免征所得税,免税期限与兴建该项目的原始投资所享受的期限等同。 乌克兰 有关优惠措施如下: 1995年1月1日前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资金进入企业账号之日起在经营期内免缴所得税。 阿尔及利亚 减免税政策: 1、两个免税区内的工业和贸易企业(产品出口率为80%以上)免征企业所得税; 2、使用环保、节能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在项目兴建和经营期限内,分l0年定期享受各种税收优惠。 波兰 (一)减免税政策 1、特别经济区的企业,***个半年内,企业所得税全免,第二个半年内企业所得税部分免缴,免缴比例不超过50%; 2、大型企业累计免税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中小企业免税金额不超过累计总投资额的65%,累计达到***免税额为止; 3、增加员工数量,可减收部分所得税。 (二)抵扣税优惠政策 1、利润达到收入的4%(食品加工行业和建筑服务行业)或8%(其它行业),可享受应纳税收入中部分或全部投资费用的扣减,***多可达应税收入的20%; 2、开展业务之前已投资不低于200万欧元的企业,可享受4年应纳税收入的扣减,每年***多达20%; 3、出口产品的利润达到出口收入的40%以上,或一个年度内的出口收入超过800万欧元的企业可享受应纳税收入的扣减,***多可达50%; 4、投资费用用于购买许可、专利及国内发展成果产品的企业,可享受应纳税收入的扣减,***多可达40%; 5、在波兰以外销售海产品和加工后的鱼类并投资购买机械设备的企业,可享受应纳税收入的扣减,***多可达40%; 6、为***生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高质量和高安全性而投资购置机器设备或建造厂房的企业以及使用ISO9000质量认证系统的企业,可享受应纳税收入扣减,***多可达40%; 7、已享受税收扣减的企业在下一年度仍可继续享受,所扣减的投资费用为上一年度的一半,但不得超过应纳税收入的20%;应纳税收入的扣减可在一个纳税年结束后进行,也可在此纳税年度中进行。如果一个企业同时符合几项税收减免的条件,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 8、在高结构失业区内设立符合减税条件的企业,其应税收入可按投资费用的50%至75%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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